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482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9号)要求,为规范校内转专业程序并落实具体工作,特制定我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考核组成员

 长:章兵张伟

副组长:胡承功、朱贤东、徐大勇李兴扬

 员:张荣莉、傅应强、杨晓凡、沈显荣潘梦、杨培俊、张庆云、林英

 书:李杨、刘婷

二、实施程序

1、根据学校转专业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学年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后上交教务处。

2、考核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条件审核、统一考核,确定转专业考核方式及其内容。

3、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学院公示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基础、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度等,成绩以百分制计。

四、名单确定及相关说明

1、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定,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

2、对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论总成绩高低一律不同意转入。

五、本办法自2024年试行,原实施办法废止,未尽事宜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