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详见《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13号)《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12号)(适用于2024级研究生)、《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修订)》(校研字〔2021〕16号)(适用于2022级、2023级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全学院不分专业竞选,等额推荐名额2名(学硕至少1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名额比例按文件执行(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评审流程
1. 成立评审委员会并发布相关评审信息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附件2),同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和办法(附件3和附件4),上述信息评审前在学院网页公布。
2.研究生申请、各学院初评和材料报送
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须在9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206,材料包括:
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3)《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汇总好后一式一份(加盖院章)
(4)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加盖院章方为有效;
(5)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一份;
(6)典型案例的相关材料(从本次报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遴选报送典型案例1个、加盖院章)
学业奖学金:
(1)《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一份;
(2)其它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汇总表》汇总好后一式一份(加盖院章)。
3.学院评审
(4)学院负责对研究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凡申报成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5)学院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进行选拔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诉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纪检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纪检监督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纪检监督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五、材料报送
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向研究生部提交拟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
附件1:2023-2024学年2022级、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表.pdf
附件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docx
附件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doc
附件6: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