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次数:293

  据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安徽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做如下说明:

评价类别及基本分

加分项目

思想政治

20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优秀共产党员+3分;优秀团员(干)、积极分子分别+1分;

作风

10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学雷锋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等,每项+2分;参加“抗疫”等“志愿者”服务,加2分。

学习成绩

30

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无补考,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1、总平均分在本专业的排名每降一名-2分;2、通过CET-6 +3

科研成果

0

1、发表论文(包括已有录用证明)要求: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一类+8(中科院大类一区、二区另+4分、2分,须有检索证明);二类+5分;三类+2

会议论文:SCI/EI收录(须有检索证明),+2未收录+0.5

2、专及著作权(研究生第一;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

发明专利授权),+5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及软件著作权,+2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

3、科研获奖(政府奖)

国家级(前10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1296分;

省、部级(前5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964分;

市、厅级(前3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642

4、科研成果登记

国家级(前10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864分;

省、部级(前5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642分;

市、厅级(前3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421

5、参科研项目(导师主持)

国家级(前7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8分;

省、部级(前5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5分;

市、厅级(前3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3

综合素质

0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4分;

 校“一等奖学金”,+1分;

 校“二等奖学金”,+0.5分;

2评优

 “优秀学生干部”+1

3、非学术类获奖、竞赛类获奖

国家级(前5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864分;

省、部级(前4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642分;

市、厅级(前3名,+等级分值/N分,N为排名次序),一、二、三等分别计421分;

校级(第1名),一、二、三等分别计0.80.60.4分;

院级(第1名)0.2分。

参加校运动会获奖,个人项目获一、二、三名分别+3+2+1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名分别+2+1+0.5分。

网络答题类参赛获奖不计分。

4、社会工作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0.8分;部长副部长其他研究生部职务,+0.4

班长,+0.8分;副班长、其他班委,副书记、其他支部委员+0.4

其他社会公益工作(有证明),+0.4

总分


备注:1、受到校、院级处分(以下文为准)的取消参评资格;

    2、所有加分项需要有证明材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1日